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建立良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和公平公正且符合实际的市场准入环境,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拉斯维加斯赌场:行政区域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适用于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申请、审查、决定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拉斯维加斯赌场: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规定根据拉斯维加斯赌场:城乡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便于消费者购买卷烟,便于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服务烟草专卖零售户,便于有效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总体要求制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申请人申请,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其销售对象应为烟草制品的具体消费者。
第六条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零售点的设定标准:
1、拉斯维加斯赌场:行政区域范围内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10米。
2、居民生活小区按每200户居民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不足200户居民的居民生活小区内可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农村自然村按每100户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不足100户的自然村可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
3、各类综合性商品批发市场内、农贸市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按市场内总摊位数的10%设置,并保持合理间距,不得形成卷烟摊群。
4、汽车站的候车室(厅)等公共场所内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不超过1个。
5、依据国烟专﹝2009﹞35号和国烟办综﹝2014﹞474号的文件规定,加油站便利店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对不存在安全隐患又符合本规定相关办证条件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并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申办。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第七条间隔距离的限制:1、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副食品商场、超市。
2、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
3、营业规模在5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
4、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新建中小学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原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第九条优抚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首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除相关禁止性规定外,间距和总量予以放宽:
1、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脱贫户、军烈属,经核查确为本人经营,且为唯一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的场所,在提供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基础上,间距放宽为正常间距10米的60%(即为6米),居民生活小区及农村自然村可放宽正常总量的40%。
2、其他国家明文规定给予政策支持的扶持对象,间距放宽为正常间距10米的80%(即为8米),居民生活小区及农村自然村可放宽正常总量的20%。
3、以上特殊群体申请人员获准许可后,必须由本人持证经营,不得擅自转让、变更为他人,经查实非本人经营的,发证机关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零售点:
1.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申请人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3.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如临时建筑、简易搭盖等具有流动性和季节性的非固定经营场所,如摊、点、车、棚、亭(电话亭、报刊亭)等;
4.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5.各级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区域内,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等)、幼儿园校园内和周围的(中小学校周围50米内、幼儿园周围20米内);
6.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7.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8.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9.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10.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11.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个体工商户,及以特许、加盟、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12.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场所,或其他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场所。(一是经营农药、化肥、油漆、散装汽油等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有毒、有害、放射性商品的场所;二是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销店;三是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加油站便利店等。)
13.利用信息网络渠道或变相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的;
14.利用游戏、博彩等设备或利用游戏、博彩等方式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十一条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许可证申请,因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对先受理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其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三条零售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大门(包括供教职工、学生等出入学校的所有进出口)距离的测量,按照依法可通行距离测量,不得穿越公路双黄线、隔离护栏、护墙、花坛等不适合行人通行或者穿越的固定障碍物、建筑物等,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行人行走的最短距离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现场勘验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根据新设置零售点最近的零售点作为标准参照物,按照两个零售点经营场所营业大门边沿测量两个零售点之间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第十五条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在本规定实施期间,根据拉斯维加斯赌场:经济发展状况、城市扩建等情况的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以补充规定的形式经法定程序后予以发布实施。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拉斯维加斯赌场: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以往作出的相关零售点合理化布局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