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拉斯维加斯赌场全体验>五公开>决策公开>政府文件>政策法规
?
一、政策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宜春市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宜科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加大自主技术创新力度,助推我县企业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试行)。
二、政策制定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和“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机制”等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
三、政策起草过程
本《奖励办法》(试行)由县科技局起草初稿(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县财政局、统计局、高新园区、黄溪新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定稿后由县科技局提交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
四、政策主要内容及依据
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纳入了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以上工业企业(规上企业),以国家统计部门最终核定并公布的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额度作为补助奖励的依据,按照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R&D)支出额度的0.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县财政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
五、解读人、联系方式
章恒宋 13970550779
六、政策文件原文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